关于修订《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买卖业务协议书》并明确强平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风险管理需要,我行对《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买卖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修订要点

本次协议修订主要新增强平保证金风险控制要求(即客户维持持仓所需的最低资金)。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买卖业务协议书》(2026年修订)。

二、强平保证金比例的设定与调整

强平保证金比例暂按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会员保证金比例执行。后续,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与贵金属风险管理和业务需要,酌情对强平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并通过兴业银行官网等渠道进行告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18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存量客户有异议的,可依据《协议书》的约定解除代理关系。公示期满,存量客户未解除代理关系的,视为同意接受新版协议书,原协议书同步废止。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咨询。

 

附件:《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买卖业务协议书》(2026年修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