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保管

【功能介绍】

信托财产保管业务是指本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保管合同的约定为信托公司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保管服务:为不同的信托(计划)财产设置独立账户,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安全保管信托专户内的资金; 提供清算支付、会计核算服务;确认与执行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指令,定期核对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记录信托资金划拨情况并保存信托公 司的资金用途说明;定期对信托财产进行估值;定期出具保管报告;复核信托财产清算报告等。

业务特色

本行已于2005年4月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于2009年取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已建立严格规范的业务制度,具备先进的托管业务系统和丰富的信托财产保管经验,能为信托公司提供安全、高效的信托财产保管服务。

业务流程

1、信托公司与本行分支机构洽谈信托计划托管业务,双方就托管服务、托管费率等达成初步一致。

2、本行根据信托文件起草保管协议,并交信托公司反馈确认。

3、双方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保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本,信托公司在本行开立信托专户。

4、信托资金募集完毕且全额划入保管专户后,本行在信托计划托管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提供托管服务,履行财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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