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客户广 全方位推动同业合作
1996年,兴业银行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清算银行,是最早涉足证券市场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之一,开始正式进入同业业务市场。
兴业银行同业业务起步较早,定位清晰,经过多年的持续探索与实践,兴业银行主动适应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突破传统业务发展模式,思考、部署经营转型,着力打造多市场、多产品、综合化的服务能力,形成了以同业合作为基础、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发展能力的产品和服务体系。
上市十年来,兴业银行同业业务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同业业务已成为重要的特色和支柱业务。
目前,兴业银行已与国内大部分的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境内非银行机构合作客户法人超过800家,与所有国有、股份制银行以及众多中小银行金融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合作业务范围包括资产、负债、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贸易融资等多个领域。通过业务的深度合作,兴业银行与同业机构精诚合作,共同发展,促进了中国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也在客观上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此外,在国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企业加快“走出去”,参与境外投资和跨国采购,产生了较多的国际保理、跨国银团贷款等方面的融资需求。为此,兴业银行加快境外代理网络建设,拓展境外结算地域,为企业客户在当地的资金结算提供更好的配套服务,目前已与1593家代理行合作,覆盖98个国家和地区。
当前,兴业银行在投资、交易、托管、资管等领域,都已跻身国内银行业的第一梯队。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兴业银行正在大力发展FICC(固定证券收益、货币及商品)等直接融资业务, 积极推动同业业务的转型,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金融市场业务的专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