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反洗钱工作概述

兴业银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政策概述

洗钱行为破坏了人们对国际金融体系的信任。在全球范围内,反洗钱活动面临的挑战十分巨大,潜在的威胁也无处不在。随着犯罪分子的日益猖獗,金融管理者和执法机构不断地努力,试图借助国际金融机构的力量抢占先机以打击洗钱活动。

作为金融系统的一个成员,兴业银行认识到自身有义务协助政府、国际组织和其他金融服务组织,共同阻止洗钱分子和恐怖组织利用金融渠道进行非法交易。我们认为任何业务的拓展都不足以使我们放弃打击洗钱或恐怖融资的职责。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着对全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管职能,兴业银行受其管理。我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其严格执行 “金融行动专责委员会”(“FATF”)所提的若干建议,我行受其规制并予以严格遵守。

目前,兴业银行已经制定了全面的,适用于全行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政策,这些政策由高级管理层审批通过,并符合当地监管要求。

在兴业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内控管理主要由法律与合规部负责,该部门同时也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工作。目前,兴业银行的所有相关员工均要接受反洗钱方面的培训,并掌握处理疑似洗钱或恐怖融资交易的技巧。此外,我行对报告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员工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以此来保护员工的安全。

在客户开立账户和办理新交易的时候,我行严格执行“了解你的客户”政策。这一政策旨在根据客户风险评级对所有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当我行有理由认为某一客户通过我行从事非法交易并导致风险升级时,我行有权决定根据其所处的风险等级对其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

兴业银行禁止开立匿名账户,而且,不与任何空壳银行进行直接或间接交易。

在兴业银行,客户身份信息必须自业务关系结束之日起至少留档保存五年。交易记录文件也必须自交易发生之日起至少留档保存五年。

在中国,所有的金融机构都被政府部门要求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为了履行这一职责,兴业银行已经开发了电子系统。基于该系统,兴业银行对所有黑名单所涉及的个人、企业、组织进行控制,同时监测并报告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陈永珍

反洗钱中心负责人

法律与合规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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