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布污染物减排考核结果

2009年7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发改委、统计局、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08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表明,31个省(区、市)、五大电力集团和国家电网公司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河北沧州、山西晋中等8城市,以及天津陈塘热电厂等5家电厂责令限期整改和进行处罚。

环境保护部相关人士表明,2008年度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污水处理、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突出的是:河北沧州市等8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及无故不运行;天津陈塘热电厂等5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河北沧州等8城市,责令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对天津陈塘热电厂等5家电厂,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环境保护部强调,根据规定,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资料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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