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责任到可持续金融

可持续金融的核心是以金融手段支持客户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和环境改善。具有三个属性:一是可持续性,可持续既包括客户的可持续发展,也包括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的可持续,这样的商业模式才能不断推动社会和环境的改善;二是金融性,可持续金融业务仍然要符合金融逻辑、遵循金融运行规律;三是金融对社会和环境的正向反馈属性,体现为金融机构主动作为,用金融手段支持客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改善、提升社会和环境效益,而非仅仅在实施金融交易时考虑规避社会和环境不利因素。

气候变化、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中国对减排目标的承诺也向世界表明了态度。而此时,作为绿色经济的一种支持——绿色金融也从被动的社会责任层面上升到了主动的可持续金融层面。

说到绿色金融,不能不提到兴业银行。早在2005年,兴业银行就开始探索以金融创新支持节能减排,随后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在中国首次推出能效项目融资。2008年10月,兴业银行在国内银行中首家公开采纳“赤道原则”。兴业的绿色实践也已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并因此荣获2009年度“可持续银行奖”之“年度亚洲可持续银行奖”。

除兴业银行外,其他银行也并非没有动作。2007年6月1日,北京银行成为继兴业银行之后,中国第二家与IFC签署能效贷款的银行,接着浦发银行与IFC签署能效贷款协议,其他一些银行与IFC的谈判也在进行。此外,民生银行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污水处理、清洁能源和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有重点地给予信贷支持。中国银行和深发展发行了挂钩碳排放交易的理财产品。工商银行于2007年9月出台了有关意见,提出要建立信贷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不发放贷款,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等要求。对法人客户进行了“环保信息标识”,形成了客户环保风险数据库。

社会责任与无奈的被动

但是,这些仅仅是开始,远非绿色金融所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曾表示,除了体制原因,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进还存在四个技术难题:一是相当多的中小型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者自筹资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机构贷款。绿色信贷对这些量大面广的污染企业尚不能发挥制约作用。二是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性有待完善,没有真正做到数据共享;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构及制度,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深入。三是“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四是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不能有效吸引银行业支持环保项目。

碳金融是指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金融活动。表面上看,节能减排、绿色信贷、碳金融等业务似乎大体相似,都强调金融支持可持续发展,推动能耗降低和改善环境,容易让人忽视可持续发展也会给金融业务带来商机。商业银行将绿色金融视为社会责任而不是有潜力的盈利领域,也有着一定的原因。

通过专业机构发展可持续金融

2009年1月,兴业银行成立了国内可持续金融业务专门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通过专营机构的设立,兴业银行希望能更有效地开展金融创新、规避项目风险,并聚集资源,做大做强可持续金融业务。

“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中心致力于通过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支持‘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低碳经济发展。”采访中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中心人士对记者这样描绘了该中心成立的初衷。

据了解,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中心目前的工作主要围绕营销统筹、市场研究、产品开发、市场拓展。通过对产品与服务的不断扩大和改进,可持续金融中心锻炼出了一支技术领先、服务到位、管理精细的专业团队;形成了技术支持、产品创设、资产管理、业务合作、交易服务五大平台;业务覆盖能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六大领域;并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和项目类型推出七种融资模式等等。

可持续金融带来商机

虽然目前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中心还是国内商业银行唯一的可持续金融专营机构,但这似乎是一个标志,它表明中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观正在从被动性的社会责任向主动型的可持续金融转化。

对于可持续金融,目前国内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但兴业银行却对其给出了这样一个释义:

可持续金融的核心是以金融手段支持客户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和环境改善。具有三个属性:一是可持续性,可持续既包括客户的可持续发展,也包括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的可持续,这样的商业模式才能不断推动社会和环境的改善;二是金融性,可持续金融业务仍然要符合金融逻辑、遵循金融运行规律;三是金融对社会和环境的正向反馈属性,体现为金融机构主动作为,用金融手段支持客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改善、提升社会和环境效益,而非仅仅在实施金融交易时考虑规避社会和环境不利因素。可以说,可持续金融源自绿色信贷,其内涵又超越了绿色信贷。

目前,在组织架构上,兴业银行成立了一个包括董事长和行长在内的跨部门工作小组。同时,银行也在完善制度体系,正在建立项目融资分类标准、行业实施细则、风险评估标准以及相关管理指引等。在具体工作层面,建立了总行和分行工作联动机制,以总行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赤道原则实施的若干意见》,从业务营销、客户沟通、内部工作体系等方面,对赤道原则的落地提出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同时,银行还保持同监管部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国内银行同业和NGO进行日常的工作交流。

与此同时,该行已经形成了相应的产品线和特有的风险控制手段。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末,兴业银行已在全国所有分行都开办了节能减排贷款业务,累计支持全国187个节能减排项目,融资金额达137.37亿元;以上项目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851.7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2685.34万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342.82万吨。(资料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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