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2015版

人民币协定存款

1、产品释义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客户与本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在结算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结算账户的额度,由银行结算账户中超额度的部分转入协定账户,单独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

2、产品特点

协定存款收益率高于活期存款,流动性和活期存款账户基本相同。

协定存款起存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5 万元。

协定存款内的存款享受两种利率计息,即基本额度内的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超过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协定存款账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末 20 日结息。

3、适用客户

在本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均可向本行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协定存款。客户须与本行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共同确定基本存款额度,即可办理协定存款。

4、办理流程

客户开立的结算户存款余额中高于协定存款留存额度部分滚入协定存款积数,并按协定存款利率按季计息。

协定存款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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