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2015版

贷款

1、产品释义

贷款是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以一定的利率和约期归还为条件,将货币资金转让给其他资金需求者的信用活动。

按照货币种类、贷款用途、期限、保障方式和利率等不同标准,贷款可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2、产品特点

本行为客户提供的贷款形式多样:

固定资产贷款: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流动资金贷款: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分为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和经常占用性流动资金贷款两类,授信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在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后,确定借款人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额度;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本行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开展限额管理。

转贷款:指本行负责转贷的外国政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买方信贷、政府贷款和混合贷款以及为上述贷款配套的国外商业贷款。

银团贷款:银团贷款是从银行双边贷款发展而来的融资方式,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组织多家银行参加,在同一贷款协议中按商定的条件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又称辛迪加(syndicate)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指本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设供销售或出租的住房、商业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的贷款,不包括土地储备贷款。

项目贷款:是指为新建项目提供的贷款,项目承办人为该项目筹资和经营成立一家公司,项目公司承担贷款,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安全的保障。

3、适用客户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且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4、办理流程

客户向本行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借款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最近一期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保证形式贷款还需要提供保证人相关材料和保证合同等;

抵/质押形式贷款还需提供抵/质押物清单、评估报告、权属证明文件和抵/质押合同等;

固定资产贷款还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立项批准文件,工程设计方案,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特殊行业企业须提供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流动资金贷款还应提供原、辅材料采购合同,订单合同,债项证明等相关合同、凭证或资料等;

住房开发贷款还需提供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工程设计方案,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落实的证明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文件,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已投入资金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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