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2015版

出口信用证议付

1、产品释义

客户根据信用证(不限于本行通知的信用证)出货、制单后,将有关单据提交本行,本行审核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寄单索汇,收汇后将相关款项按客户指示入账的一种结算业务。

2、业务优势

(1)专业审单,出单快捷。本行实行单据集中处理,由总行专业审单,确保审单的质量和效率;

(2)网络遍及全球,收汇便捷及时;

(3)多样选择,个性融资。出口信用证项下可根据客户需求,配套不同的融资产品。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办理出口业务的企业。

4、业务流程

①交单。出口商备货装运,备齐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出口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本行交单;

②审单。本行审核单证无误后,将单据寄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索偿。若单据存在不符点,应联系出口商更换或修改单据,不能修改的,在取得出口商不符点确认后寄单;

③寄单。按照信用证指定的索汇路线和方式向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偿付行索偿;

④收汇入账。收汇后转入出口商指示的有关账户,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若您有意向办理该项业务,请拨打本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或联系当地本行分支机构,本行将安排专人予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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