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2015版

出口光票托收

1、产品释义

出口光票托收指收款人将从国外收到的清算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本行向境外收款的业务。这种托收方式仅凭票据进行,不附带商业单据,故称“光票托收”。

2、业务种类

出口光票托收可以分为立即贷记、最终贷记两种方式。

3、业务优势

(1)费用低廉。光票托收的银行费用相对较低;

(2)安全稳妥。与直接向付款人邮寄收款存在较大风险,通过银行间的国际网络收款可以避免这些风险,是较安全的收款方式;

(3)服务便捷。如托收行与付款行/代收行签有“立即贷记”协议,则可大大缩短收款时间。

4、适用范围

(1)贸易、非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

(2)在国内不能兑换的外币现钞(含残币);

(3)外汇支票、本票、外国债券、存单等有价凭证的托收业务;

(4)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5、业务流程

①收款人将托收单据提交本行;

②本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委托收款;

③国外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按票面金额付款;

④国外代收行将托收款项付至本行,本行向收款人解付。

若您有意向办理该项业务,请拨打本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或联系当地本行分支机构,本行将安排专人予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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