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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 临2010-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26日上午在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三层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名,代表公司2,177,732,449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54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

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唐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唐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该事项需报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进行任职资格核准。表决情况:

同意:2,177,732,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95%

反对:0股

弃权:100股

(二)《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2,177,732,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95%

反对:0股

弃权:100股

(三)《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2,177,732,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95%

反对:0股

弃权:100股

(四)《关于2009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2,163,222,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337%

反对:0股

弃权:14,510,216股

(五)《关于2009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2,163,222,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337%

反对:0股

弃权:14,510,216股

(六)《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2,163,222,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337%

反对:0股

弃权:14,510,216股

(七)《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表决情况:

同意:2,177,732,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95%

反对:0股

弃权:100股

(八)《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3,281,942,672.6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542,587,242.19元,扣除2008年度现金分红2,250,000,016.1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5,574,529,898.62元。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50%,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一般准备1,720,350,765.66元;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5亿元,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表决情况:

同意:2,177,606,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2%

反对:126,300股

弃权:100股

(九)《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国内、国际准则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全部杂费总额)分别为250万元、330万元。表决情况:

同意:2,177,732,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95%

反对:0股

弃权:100股

(十)《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情况:

同意:2,177,732,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95%

反对:0股

弃权:100股

(十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163,222,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337%

反对:0股

弃权:14,510,216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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